關于土耳其參展貨物清關最新通知
尊敬的客戶,
您好!
接香港DHL的通知,關于寄往土耳其參展的貨物,為確保貨物能于當地順暢的清關,須遵循以下的清關規定:
1. 所有價值超過或等于75EUR的貨物須以正式進口程序清關。價值低于75EUR的貨物,經過當地海關查驗后,海關可能根據貨件內容的實際情況,將貨件轉為正式進口清關,所有必須的清關文件提交至海關后,清關時間最少需要48小時或以上 。
2. 所有參展類貨物,收件人必須是已在當地登記注冊的公司或辦事處(不能是酒店名稱或個人名義);運單和發票上都必須寫有收件人全名,運單必須注明貨物參展的展廳、攤位和展位號。
3. 如無法提供土耳其注冊登記公司名稱,貨物可以寄運給發貨人的國外的代表(私人名義),但隨貨必須附有臨時進口證(ATA Carnet),同時收件人須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理臨時的稅號,自行安排清關事宜或者憑清關委托書,委托DHL的代理清關。
4. 委托DHL的代理清關,只能接受DDP(關稅預付)和DTP(收件人不付關稅,自動轉為發貨人支付)服務。
請各代理知悉并轉告發貨人,寄件確保隨貨清關資料完整及正確,否則產生清關延誤或一切費用均由發貨人承擔。
MYEX閩亞快遞
212-3-29